本人非常气愤,前不久找到一工作,以为找到了一个好工作,兴高采烈的去上班。去的时候,老板说是做文员,每天呢来了先打扫卫生,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每天做做报表,算下工人的产量等,空了就去车间转转,具体的会有人来教。试用期600,过后1200。上班7:30--17:00。我想工资虽然低,但是工作不苦,就去了。
第一天我打扫完卫生,然后老板就让我去车间工作了。工作不是很苦,想想也就算了。但是手上全被硬板纸弄破了,老板也没发手套。结果第一天就加班到九点,老板还说这是第二次加班。我想行,结果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都是这样,我干了六天加了三天班,天天在车间工作。我在车间只要一停下来,别人就开始吩咐我要做这做那。 我越想越郁闷,当初去的时候根本没说要加班,你不让我在办公室做也就算了,还天天加班,我一天要工作13个小时,一天也没得休! 火大,给别人当了6天的义务劳动!
看看我都干了些什么,对了那个厂好像叫什么镀锌板厂。我火啊,我气啊!浪费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