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0日,博兴县曹王镇在全员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阳性标本,经确诊,一例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一例为无症状感染者。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公布博兴县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确诊病例1的主要活动轨迹及场所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
3月18日
10:50-11:00到过博兴县曹王镇大韩社区卫生室。
确诊病例1
3月7日
18:30-18:56在金道国超市购物。
3月9日
12:20-12:50去曹王大集赶集。
3月13日
12:23在绿洲超市东边的卡诺蛋糕店消费。
3月14日
11:50-12:03在雪彤超市购物,中午在泰源广场采集咽拭子。17:30-17:40在杭屯村广场第二次采集咽拭子。18:50-19:06到曹王205国道邮局旁边日用百货买东西。
3月15日
18:15-18:25到博兴县曹王镇大韩社区雪彤超市及超市附近的锅饼摊购物。约18:22在雪彤超市购买生活用品后结账离开,当时超市内人员较多。
3月17日
11:50-13:00到过博兴县胜利二路1号。下午在曹王镇杭屯村参加葬礼。
3月18日
全天在曹王镇杭屯村参加葬礼,未出本村。
3月19日
6:00左右到杭屯村广场采集核酸。10:00左右领着儿子到本村广场采集核酸。14:25-14:36到本村金道国超市购物。
3月20日
未外出。
目前,确诊病例1和无症状感染者1已分别转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救治,流调排查出的相关接触人员已按要求进行管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以上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县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或做好防护自驾车)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博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543-8130004
博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43-8606168
博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