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
“中国书画名家百杰”的征稿通知 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艺术,推动中国书画艺术的繁荣发展,发现和发掘书坛画坛实力书画家,拓展艺术投资新领域。进一步展示当代书画家的学术和创作水平,以期在国际文化艺术交流领域起到积极弘扬中国传统书画艺术的作用。
一、参评范围:
为了推动更多艺术家走向社会,本次
“中国书画名家百杰”将分类单列进行评选。(
1)书法(篆书、草书附释文) (
2)中国画、漆画、版画、水彩、油画、剪纸。(
3)篆刻(须附一方原印)(注:剪纸需装裱,其他无需装裱。)
二、参加评选要求:
1
、作者须递交能够反映艺术水准的优秀原创作品5幅,内容要求健康向上。 2
、凡参加评选的作者须附详实个人简历一份。 3
、送件要求:书法、国画作品限六尺以上(含六尺),油画尺幅不能小于60cm*80cm,作品风格、流派、题材不限。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品名称、参评类别、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详细通联地址、邮编。 4
、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分别颁发
“中国书法百杰” “中国画坛百杰”等荣誉证书。 5
、呈递方式:挂号或者特快专递邮寄。(来稿需注明
“第三届中国书画名家百杰评选”字样)。三、收费标准:
本会会员、理事免费参赛,非本会会员、理事参赛者需缴纳1000元/项参赛审评费。
四、参赛说明:
1
、在评选活动中,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将在获奖艺术家作品中选出部分精品颁发
“中国最具有收藏价值艺术家”荣誉称号。 2
、非本会会员递交的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会员或理事的条件之一。
3
、作品归属:获选作品由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收藏,入选作品一律不退。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等。
4
、未获奖作品赛后如需退稿,请在来稿时注明
“赛后退稿”字样及详细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协会将以特快专递的方式予以退回,退稿邮资自付。 5
、凡选送作品参评、参赛、参展者,应视为已确认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五、征稿时间:
2013年2月01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评审时间:
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 公布时间:
2013年12月向社会公布。 详细信息可登陆协会官方网站查询。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东关大街
5号中泰大厦500室电话:0531-86957908
邮编:
250013收款人:赵伟
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