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拟规定施工方应出具空气质量检测报告,不达标不能交付使用,并承担工期延误损失
装修两年后室内甲醛超标1倍,孩子患上白血病。前不久,这样一条消息在微信朋友圈热传,引发对“装修污染危害人体健康”的关注。
房子装修完后,谁来负责空气质量检测?检测不达标,业主能否拒绝收房?……6月24日,湖南省经信委在长沙组织召开听证会,对制定《湖南省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进行公开听证。对一些公众关心的问题,办法作出了相应规定。
很多民众关心装修后室内空气问题。对此,办法规定,鼓励住宅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接受室内环境质量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及第三方监理。同时,住宅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出具住宅居室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应当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施工单位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还应当向住宅居室装饰装修人提交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环保标识及保修单。
办法还规定,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不达标的,施工单位应积极进行治理及至达标,不达标的不能交付使用,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施工方承担损失。这意味着,一旦检测机构确认房屋装修后空气质量不达标,业主将有权拒绝收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