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人男,15年11月至16年8月底曾在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韵达送快递,片区是整个胜利二路,南到县医院,一直到最北头205国道,包括西谷王小区、蒲谷小区,相信很多人都见过我。公司有规定,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打申请,我于16年七月中旬跟老板说我要辞职,他同意了,说再干一个月,找到人替我就能走,结果一直没找人,八月中旬了还没让我走的意思,一直拖到八月底,期间跟他说了好几次,还是不让走,由于我八月份在别的单位报了名,单位催了好几次去上班,等到八月底我跟他说,还是不让走,权衡之下,一走了之。以前老板说过,提前一个月辞职的,干完一个月走人,再过一个月发工资,不辞而别的,一年后发。我是提前一个多月就提了辞职,又干了一个半月,还是不让走,一年后找他要工资,结果跟我说:我没想着,我这么忙,早忘了。 由于韵达发工资要么微信转账,要么发现金,没有工资条,没有记录,我也拿不出啥证据。几千块钱谁也富不了,谁也穷不了,要不要回来的,让大家知道这么个事儿。我只是陈述我自己的经历,不对韵达做任何评价,本人所说句句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