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4日晚上21时许,盖某某与付某鑫因琐事在电话中发生口角,双方相约在博兴县文化广场打架。
盖某某纠集了焦某顺、王某昌、安某通;付某鑫纠集了张某东、杨某、魏某。双方(均为95后)在博兴县文化广场见面后发生殴斗,期间焦某顺将魏某打伤。
案发后,盖某某、焦某顺、张某东、王某昌、安某通主动投案,因涉嫌犯聚众斗殴罪,于当月被警方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
9月11日,博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盖某某、焦某顺、张某东、王某昌、安某通犯聚众斗殴罪向博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0月10日,博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判决如下
▽▽▽
被告人盖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被告人焦某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被告人张某东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被告人王某昌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安某通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付某鑫及杨某另案处理。
令人唏嘘的是
本案中年龄最大的一位仅20岁
其余均19岁
小编寄语:
该案是一群不谙世事的年轻朋友因小事,爱面子,逞强好胜,纠集他人聚众斗殴的典型案件。纠集的人员均为95后的年轻人,年轻人爱面子、讲义气、讲情面,不问事件缘由,对纠集者言听计从,伙同他人街头聚众斗殴,触犯法律。
年轻人固然血气方刚,但更需要理智行事,凡事三思而后行,平时要注重法律知识学习,做到懂法、知法、守法。一旦触犯法律红线,必当受到法律制裁,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