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兴一伤者崔某荣自称骑电动车被一辆顺行的货车撞倒并拨打电话报警。值班民警及时出警并调取事故现场录像还原事实,录像显示事故发生时,现场周围没有任何车辆和人员,崔某荣因操作不当自行摔倒。
博兴交警122值班室接电话报警称:在庞家镇永革村北侧处,一辆货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货车逃逸,骑电动自行车人受伤严重,请速出警。
接到报警后,博兴交警事故科值班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出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肇事现场只留有电动自行车一辆,伤者的血迹一处。经过询问伤者家属及围观群众,据伤者家属反映,伤者崔某荣被撞昏迷已经被送往滨州市附属医院,伤者自己称是被一辆顺行的货车撞倒,但是伤者没有看清车辆型号、特征及牌照。勘查现场过程中,出警人员发现电动自行车没有任何与其它车辆碰撞接触痕迹,现场也没有逃逸车辆的任何脱落物。
现场勘查结束后,出警人员立即调取了事故现场周围的监控,监控显示,当日15时许,崔某荣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庞家镇乡镇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永革村东侧处,因操作不当自行摔倒,事故造成崔某荣受伤。事故发生时,现场周围没有任何车辆和人员。伤者家属看到事故发生的录像后,表示对崔某荣自行摔倒无异议,此事故不需要交警处理。出警人员的及时出警并调取事故现场录像,消除了伤者及家属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