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嫌疑人周峰
主动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净化社会环境,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推进我县扫黑险恶工作,现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嫌疑人周峰主动到阳信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且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拒不投案自首将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投案,或亲友主动报案后将违法犯罪人员送来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视为主动投案。窝藏、包庇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从严惩处。
对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周峰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根据《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之规定视情予以30000元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尹警官:17754333127
司警官:17754333228
黄警官:17754333293
特此通告。
阳信县公安局扫黑办